2楼 李女士 发表于 2016/8/1 17:24
回复 希望看到此文的人不会后悔,7月30日中午一家人去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“和平人家土火锅”用餐,1岁多的宝宝将一只黑色塑料茶杯掉地上,随即服务生就过来检查说此杯摔有裂纹了,按店里规定赔偿30元,与其让价无效,谁叫咱家宝宝碰上天价塑料茶杯呢,只有忍宰,唉,平生第一次顿悟:以后进饭店喝茶需先行检查比玻璃还脆弱的塑料茶杯是否有完好!!也希望有关部门管理一下店主借机乱收费等宰割现象,此类事件不要再发生在其他食客身上,谢谢阅读注:所收赔偿我让收银员打有收条一份(说打票机坏了)
1楼 123网友 发表于 2012/2/9 00:58
回复 可以不错